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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管理

关于开展2013年我院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3-06-10

华南商贸人[2013] 7 号

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通知精神(见附件1、附件2),现将我校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范围

(一)凡今年新补充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辅导员均需参加岗前培训。管理人员及教辅人员可自愿参加岗前培训。

(二)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实施(1994年1月1日)以后进入我校工作的上述相关人员尚未参加岗前培训者。

(三)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在校期间修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学业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并考试合格者,只需参加《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培训。

二、培训组织与实施

我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由省教育厅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三、培训内容与考核

(一)培训内容:按照教育部规定,岗前培训以《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门课程为主。岗前培训使用教材为:

高等教育概论/卢晓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

高等教育心理学/张积家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修订版)/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6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6

培训教材学院不统一购买,请学员自行准备。

(二)考核:岗前培训考核采取考试和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实行全省统一闭卷考试,考务工作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组织指导;《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实行开卷考查,考务工作由各培训基地(点)组织。

四、培训与统考时间安排

201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安排在7月份进行,《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统考时间为7月30日;第二期培训安排在10-11月间进行,《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统考时间为12月1日。《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实行开卷考查,考务工作由各培训基地(点)确定,具体安排以各基地(点)通知为准。我院教师岗前培训安排在第二期,培训时间:10月19、20日,11月2、3、9、10、16、17、23日。

培训地点:华南师范大学

课程安排:培训学员的分班及课程安排将于培训开始前一周在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培训通知”栏目发布,请参加培训学员按时上网下载对应的课程表及管理规定,按时按点参加培训及考试。

五、报名与缴费安排

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包括需要重修和补考的学员)于6月20日前到学院人事处报名缴费,学费标准:300元/人。

报名及缴费地点:人事处

联系人:方老师

电话:87024112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 [2013]15号)

2.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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